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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个管辖区签署《公约》 我国重点采纳两类成果建议
初生之犊网2025-07-06 02:07:15【知识】7人已围观
简介本报记者 杜丽娟 北京报道随着《实施税收协定相关措施以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多边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对我国正式生效时间的临近,国家税务总局近日正式发布我国在《公约》中采纳的两类成果建议。根据通知
本报记者 杜丽娟 北京报道
随着《实施税收协定相关措施以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个管公约国重果建多边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对我国正式生效时间的临近,国家税务总局近日正式发布我国在《公约》中采纳的辖区两类成果建议。
根据通知,签署今年9月1日,点采《公约》将对我国正式生效,纳两并适用于我国已经签署的类成47个双边税收协定。然而,个管公约国重果建随着《公约》的辖区生效,其对我国现行税收协定会产生什么影响?签署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国在《公约》中采纳了两类成果建议:一是点采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以下简称“BEPS”)最低标准条款,包括协定应防止逃避税行为造成的纳两不征税或少征税的序言内容,以及应对协定滥用的类成主要目的测试条款等。
二是个管公约国重果建我国近年签署的税收协定中通常纳入的其他BEPS成果建议,比如希望进一步发展经济关系并加强税收合作的辖区序言内容、税收协定不限制居民国征税的签署规定、双重居民实体加比规则等。
“如果税收协定缔约对方也在《公约》中采纳了上述成果建议,则《公约》将对现行税收协定相应条款作出修改。”上述人士表示。
2013年9月,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在圣彼得堡峰会上发布公报,决定实施BEPS项目,并委托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牵头推进该项工作。
据悉,BEPS项目共有15项行动计划,其中第十五项行动计划提出制定多边工具,一揽子修订现行双边税收协定,落实与税收协定相关行动计划的成果建议。为此,OECD牵头成立了特别工作组,研究起草《实施税收协定相关措施以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多边公约》文本。
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6月30日,包括我国在内的97个国家或地区签署了《公约》。在具体实施层面,目前《公约》文本以及我国对《公约》作出保留和通知的清单,已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
值得注意的是,关于《公约》适用的税收协定,我国以作出通知的方式,将与100个国家签署的税收协定纳入《公约》适用范围。截至2022年6月30日,上述100个缔约伙伴国中的47个已完成《公约》生效程序,并将与我国签署的税收协定纳入适用范围。
8月11日,某会计师事务所中国税务主管合伙人庄欣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虽然《公约》将于2022年9月1日正式生效,但从目前公布的内容看,《公约》在具体执行中产生的效力,还需要考虑缔约对方的生效时间以及是否均涵盖了该税收协定等内容。
“被涵盖税收协定”主要是指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税收协定:一是《公约》缔约方之间签署,且已经生效的税收协定;二是税收协定缔约双方均以作出通知的方式,将其纳入《公约》适用范围。
庄欣给记者举例说明,假设中国和英国签约了《公约》,且中国的批准文书涵盖了中国—英国税收协定,但如果英国的批准文书未包含该协定,这种情况下,中英协定就不需要根据《公约》做相应修订。“这表明,两个缔约管辖区的《公约》,只有在批准文书均已生效且均涵盖该税收协定的前提下,双方选择适用同一条款的同一选项,才会修改相关的税收协定条款。”庄欣对此解释。
简言之,就是《公约》对中国签署的某一税收协定的影响,不仅取决于中国的立场,同时也受其他缔约方立场的影响。
对此,国家税务总局相关人士解释,根据《公约》不同条款的规定,《公约》缔约方可以通过不作保留或作出通知的方式采纳相关成果建议,也可通过作出保留或不作通知的方式不予采纳。
“一般来说,只有在税收协定缔约双方均在《公约》中采纳相关成果建议时,《公约》才对现行税收协定条款作出修改。”上述国家税务总局人士表示。
根据《公约》的规定,其将适用于上述47收协定。未来,随着更多的国家和地区签署《公约》并完成生效程序,《公约》适用我国现行税收协定的范围也将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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